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现公布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www.mzj.linzhi.gou.cn下载(网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尼池中路9号;邮编:860000;电话:5821955)。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机构设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多次开会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民宗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参照自治区政府、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制定《林芝市民宗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林芝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本形成我市民宗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形成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在局办公会中通报局机关各科室已公开信息数量、应公开数量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数量,确保局领导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进行阶段总结、稳步提高,适时召开阶段性总结会议,将局机关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一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表扬先进、互相学习、共同促进。

(四)网站平台建设。一是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局网站共转载国务院信息289条,自治区信息转载271条,民宗要闻信息公开21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84条。二是基础信息公开文件资料12条(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摘报),通告公示5条,人事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对部分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