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民宗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民宗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下载(http://www.mzj.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民宗局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尼池中路9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2195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林芝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制定了《林芝市民宗局信息工作三审三校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内容,及时发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动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民族宗教政策、行业动态等方面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发声,依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政策解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全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2021年,我局在门户网站民宗要闻栏目公开信息227条,“林芝民宗”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358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网站发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办法、《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林芝市委员会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芝市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实施方案〉》、《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命名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模范单位的决定》、《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命名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发布干部任免等人事工作信息;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按时发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民宗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林芝市民宗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内设科室联动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配齐选优人员队伍,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能力。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保密、法律审查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为主,“林芝民宗”微信服务号为辅,严把信息内容关、技术安全关,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监管。指定专人定期发布信息明确信息发布要点与任务分工做好网站首页、新闻中心等栏目的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自治区、林芝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多,手段和方法创新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政府社会服务效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局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方法,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便民利民、高效、简洁的公开方式。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程序,深入梳理归纳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安全。三是各科室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干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把每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质增效保驾护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