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民宗局关于印发《林芝市民宗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民宗局,局各科室

林芝市民宗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2022年第三次局党组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林芝市民宗局

                           2022420


林芝市民宗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林芝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西藏自治区民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林芝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围绕主线服务大局,坚持统筹推进。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11364”发展思路,在全市民宗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为林芝着力推动“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走在全区前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民宗部门的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2025年,全市民宗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更加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显著提升,进一步保障好各民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显著提升,推动林芝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民宗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民宗干部、寺庙僧尼和寺管会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全市民宗系统按照市、县(区)统一部署安排,配合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华民族”写入宪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相关条文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重点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各族群众的国家认同。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全市民宗系统要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把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历史定制、宗教仪轨、法律法规宣传作为重点,教育引导寺庙僧尼和广大信教群众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公民大于教民,理性对待宗教,淡化宗教消极影响,过好今生幸福生活。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民族宗教知识等相结合,加强对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各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与民族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深入宣传重点领域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和依法治网、扫黑除恶、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服务管理各环节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以及社区居民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尤其是其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关于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各项规定。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市民宗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三、重点措施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要突出抓好全市民宗干部、寺庙僧尼、信教群众和各族青少年学生等重点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一)加强全市民宗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民宗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推动全市民宗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旁听法庭庭审制度、学法考评测试制度,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行动自觉。

(二)加强寺庙僧尼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法治教育。“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月宗教活动场所重点普法宣教月”主题活动为抓手,积极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以《宗教事务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为重点,教育引导寺庙僧尼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主动弘扬“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科学、祈求和平”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公民大于教民的观念,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三)加强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案件,教育引导他们要以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为己任,从身边小事做起,以点滴汇聚汪洋,十分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要以卓嘎央宗姐妹为榜样,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跟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深爱社会主义伟大祖国,牢固树立有国才有家的家国情怀。要理性对待宗教,淡化宗教消极影响,通过勤劳的双手发展致富,过好今生的幸福生活,推动农牧区革除陋习、移风易俗。

(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合团委、教育等有关部门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活动,在各族少年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族少年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标准的宣传教育。

(五)推进全市民宗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定期、不定期举办全市民宗干部培训班,将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强化民宗干部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自治区、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各项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各项实践活动有机结合。

  四、组织实施

全市民宗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全市民宗系统要根据实际,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宗局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民宗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区)民宗局要把推进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市民宗系统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全市民宗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要完善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三)加强指导督促和评估总结。市民宗局对照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民宗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督促。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按规定推荐表扬、表彰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