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韩志坚同志辞去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2023年6月30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董贵军的林芝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2023年6月30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边巴的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金华的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孙丹华的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松吉卓玛的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
戴金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金华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孙丹华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齐永奎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林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达娃玉珍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俊丰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文斌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