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务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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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概况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林芝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09]122号)和《中共林芝地委办公室 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林芝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林地委办[2009]182号)精神,设立林芝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县级建制,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规;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起草我市民族、宗教政策规定并负责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二)拟订、实施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兴边富民行动”等专项规划;参与拟订我市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负责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寺庙和僧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及寺庙员额核定工作;负责宗教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执事人员和经师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五)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六)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七)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祖国统一。

    (八)负责指导管理我市内社会宗教(社会流散宗教从业人员、宗教用品)工作,拟订其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全市宗教界人员、伊斯兰教朝觐人员的出入境有关手续。

    (九)配合专门机关揭露打击达赖集团等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破坏活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负责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十一)协助市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寺庙文物的保护工作。

(十二)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接待国内外民族、宗教团体的来访。

(十三)承办市委、政府及自治民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林芝市民宗局设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民族科、宗教科(法律法规宣教科)。林芝市民宗局下属2个事业机构,分别是:佛协办(正科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不定级)。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民宗局机关。

第二部分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

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民族宗教2019年度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局财政拨款收入696.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9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53万元,项目支出198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9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53万元,项目支出19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96.53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18.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9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6)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99)58.14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49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9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2.03万元。

3.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1)29.05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8.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96万元(办公费1.03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水费1.6万元,邮电费2.71万元,取暖费0.52万元,差旅费8.57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工会经费6.24万元,维修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5.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休假探亲费是10.65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与2018年预算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5万元。较2018年增加0.39万元,增加1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5.68万元。较2018年增加15.68万元,增加100%。

4.2018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编制数3辆,现有车辆3辆。

2019年林芝市民宗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为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1.66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为区外民族工作组调研工作量增加,为此,公务接待有所增加;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增加15.68万元,增加100%,原因在于去年第一次实行预算系统化,因录入数据有误,导致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其他项目资金198万元,较2018年减少5万元,减少0.2%,原因维稳经费增加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林芝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2019年无公车购置数。

2019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对比

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9年预算数 19.33   19.33 15.68 3.65

2018年预算数  

3.26      3.26  0 3.26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收入696.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9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53万元,项目支出198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等支出408.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5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等支出408.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说明

2019年我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办公费1.03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水电费1.6万元,邮电费2.71万元,取暖费0.52万元,差旅费8.57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工会经费6.24万元,车辆运行费为15.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8.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5万元,公务员补助缴费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财政规定的相关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制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局办公用房1554平方米,价值为3010000元,共有机动车3辆,价值为1793800元。属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万至500万大型设备,无。办公室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到人,责任到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完成了单位日常性预算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准确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已建立内控制度、“三重一大”及“三公”经费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牢固,制度完善,资金使用较为合理,绩效水平较好,基本实现了财政支出的目的,完成但存在预算执行偏慢的情况。

(五)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我局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举借债务情况

截止目前我单位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的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管理的科室)的基本支出。

三其他支出:反映单位用于民族宗教专项经费的各项支出。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3.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民族宗教督导、检查、验收各项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民族工作交差学习业务的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预算安排公费出国0万元。公务购置费车辆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度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