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民宗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规;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起草我市民族、宗教政策规定并负责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2.拟订、实施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兴边富民行动”等专项规划;参与拟订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负责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寺庙和僧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及寺庙员额核定工作;负责宗教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执事人员和经师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5.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7.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祖国统一。

8.负责指导管理我市内社会宗教(社会流散宗教从业人员、宗教用品)工作,拟订其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全市宗教界人员、伊斯兰教朝觐人员的出入境有关手续。

9.配合专门机关揭露打击达赖集团等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破坏活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0.负责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1.协助市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寺庙文物的保护工作。

12.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接待国内外民族、宗教团体的来访。

13.承办市委、政府及自治民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研究室(法律法规宣教科)、民族科、宗教科、监督检查科。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2个事业机构,分别是:佛协办(正科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不定级)。

第二部分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

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收入1010.8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1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11万元,项目支出274.7万元2022年减少87.22万元,减少8%。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收入1010.81万元,比2022年减少87.22万元,减少8%;财政拨款支出1010.81万元,比2022年减少87.22万元,减少8%;其中基本支出736.11万元,2022年减少86.8万元,减少11%;项目支出274.7万元2022年减少0.42万元,减少0.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0.81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695.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4万元;项目支出274.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30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57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0.9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4.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7.51万元。

4.项目资金274.7万元,2022减少0.42万元,减少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65.34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65.7万元,机关服务类支出9万元。

2.行政运行支出565.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公用经费44.80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65.34万元,其中,维稳工作经费29.5万元,法律顾问经费3万元,佛协工作经费15.20万元,民族团结创建经费200万元,寺教经费8万元,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机关服务类支出9万元,为党建经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6.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5.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8万元(办公费7.89万元,印刷费0.57万元,水0.4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3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工会经费9.70万元,维修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抚恤金0.84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与2022年预算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万元,计划接待9批次94人。较2022减少3.4万元,减少71%。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39万元。较2022减少0.89万元,减少4.5%

4.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编制数3辆,现有车辆3辆。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

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为2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1.4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3.4万元,减少71%,主要因为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接待标准三公经费逐年递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项目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万元,较2022减少0.89万元,减少4.5%。原因在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2023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对比

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3年预算数

20.79

0

19.39

0

19.39

1.4

2022年预算数

25.08

0

20.28

0

20.28

4.8

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科目编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其他

公用经费

103010000

政府性基金收入

0

0

0

0

0

0

我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3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0.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1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总收入1010.8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总支出1010.8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公用经费44.80万元,项目支出274.7万元(维稳工作经费29.5万元,法律顾问经费3万元,佛协工作经费15.20万元,民族团结创建经费200万元,寺教经费8万元,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机关服务类支出9万元)。社会和住房保障类支出170.7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办公费7.89万元,印刷费0.57万元,水0.4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3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工会经费9.70万元,维修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财政规定的相关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制度2023年未预算政府采购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单位办公用房1554平方米,价值为3010000元,共有机动车3辆,价值为1749836.8元,属单位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20万至500万大型设备。办公室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到人,责任到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3绩效情况说明:我局完成了单位日常性预算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准确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已建立内控制度、“三重一大”及“三公”经费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牢固,制度完善,资金使用较为合理,绩效水平较好,基本实现了财政支出的目的

2.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1542600735542724T

实施单位

民族科

项目属性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0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巩固提升林芝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必填)

指标1:评选命名第五批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31个

评选命名31个模范单位,31个×50000元,合计1550000元

指标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

1.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宣传经费10万;2.移动云MSE民族团结宣传短信10万元;3.创建办工作经费5万元;4.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观团费用20万元。合计450000元

质量指标
(必填)

推动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同步

高质量完成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各项测评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年

成本指标
(必填)

资金保障

2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选填)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民族领域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
(必填)

促进各民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致富增收

各族群众每年增收呈递增

生态效益指标
(选填)

建成美丽林芝

各族群众自觉共同参与美丽林芝建设

可持续影响指标(必填)

民族事业长足发展

民族领域工作实现长足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必填)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逐年递增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2023年我单位未预算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目前我单位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的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是按规定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2023市民宗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