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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05-25

来源:市民宗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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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中共林芝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五次学习会召开,邀请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多吉次仁同志专题解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张海波主持学习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人大和各县(区)、乡(镇)设分会场。市委副书记张秀武等在家市级领导干部,市(中、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市人大、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全体干部参加了市人大分会场会议。

多吉次仁副主任从《条例》的主要内涵、制定的背景意义、法理分析等方面作了生动而精彩的解读,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联系西藏实际,对于深刻理解掌握、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张海波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深切关怀西藏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论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了“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在给隆子县玉麦乡牧民卓嘎、央宗姐妹的回信中,要求我们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2020年1月11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条例》全票通过,民族团结工作首次以立法形式推进,这正是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是巩固西藏和平解放60多年来民族团结进步成果的迫切要求,是努力把自治区建设成为全国先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现实需要。

张海波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以多吉次仁副主任解读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结合部门职能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举全市之力,把林芝建成民族团结的典范,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人人为民族团结做贡献的浓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