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对政协林芝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吉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常务会研究议题,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和巡察重要内容,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统领全市创建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全面推进新时代西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解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全面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协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一是注重高标准推进。始终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鲜明导向,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突出全域创建、全民参与、全员动员的原则,坚持常抓常新、常抓不懈、常态长效,努力在完善政策举措、健全评价体系等方面下足功夫,修订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模范区模范单位考评命名实施办法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实施办法以及“九进”实施方案及其测评指标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大公共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切实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城市与农牧区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社会各界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得到充分调动和有效激发,全市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分别达94%、91%。

二是注重广覆盖宣传。坚持不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制定《林芝市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持续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党风廉政等教育基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每年开展爱国主义、新旧西藏对比、网络答题、主题演讲等教育活动上万场次持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入人心,各族群众“五个认同”的认同度达到96%。中新网、学习强国、西藏新闻网、西藏日报、Facebook、Twitter等媒体先后报道反映林芝民族团结微视频、理论文章、特色做法等相关信息超过10万条,持续扩大中国特色民族理论林芝实践成果和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生动实践网上传播力度,全市各族群众对各类媒体宣传的感知度达到91%。

三是注重高质量培育。坚持建设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和模范单位,持续强化模范引领,积极培育和广泛选树先进典型,走出了一条具有林芝特色、符合林芝实际的创建之路,自治区评价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亮点。近年来,林芝市被命名为全国第十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9个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示范县(区)示范单位,48个单位获评自治区模范单位,市级命名模范单位85个、模范家庭100户,涌现出全国模范集体4个、模范个人6名,自治区模范集体117个、模范个人195名,林芝市模范集体224个、模范个人365名,县(区、市)模范集体661个、模范个人934名墨脱县德兴村等9个村居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林芝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位居全区七地(市)首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及其规划,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的战略定位和市委在这一生动实践中走在全区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主题内涵,不断创新方式载体,努力扩大社会参与,高标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