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对政协林芝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米玛顿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各寺管会业务用房及寺庙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涉宗领域“十四五”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保护修缮项目均为对寺庙主殿的保护修缮项目,寺管会业务用房均为2014年以前修建,无专门提供改善宗教活动场所道路、僧舍、水电、寺管会业务用房维修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议各县(区)统战民宗做好与县(区)政府的对接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市民宗局积极与自治区宗教局、市发改委沟通协调,在涉宗领域“十四五”重点寺庙维修项目中,安排了我市9座寺庙的维修项目,共投资966.52万元,目前2个项目已完工,4个项目已开工,2个项目在招标阶段,1个项目因寺庙所在地涉及整乡、整村搬迁,建议暂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