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3〕55号)及《林芝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林财农指〔2023〕83号)等文件要求,此次提前下达各县(区、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共计5161万元(提前下达资金明细详见附件)。
为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894-5821961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尼池中路9号
邮政编码:860000
特此公示。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地市/县(区、市) |
资金金额 |
备注 |
1 |
林芝市 |
5161 |
|
2 |
巴宜区 |
718 |
|
3 |
米林市 |
973 |
|
4 |
朗县 |
889 |
|
5 |
工布江达县 |
462 |
|
6 |
波密县 |
501 |
|
7 |
察隅县 |
804 |
|
8 |
墨脱县 |
814 |
|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