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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赴林芝督导调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等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07-20

来源:市民宗局民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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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6日至7月17日,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云素带领督导调研组赴林芝市创建办、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等地,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村居、学校、寺庙等近20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市政府副市长徐龙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兰军伟一同调研。

督导调研组指出,林芝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总书记明确的西藏工作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为契机,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为抓手,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绩斐然。

督导调研组强调,自治区出台《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开辟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境界要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站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正确把握创建方向,找准贯彻落实《条例》与创建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创建内涵,创新丰富创建形式,进一步提升巩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水平。

督导调研组要求,2018年10月,林芝市提出集中利用两年时间把林芝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今年创建期已满,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要深刻认识到,创建工作是一项牵头抓总、统领全局的战略性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党的建设方方面面,涵盖产业发展、项目投资、乡村振兴、民生改善、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族宗教、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需要各行各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二是宣传氛围要再营造,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典型建筑、文化广场、街道栏杆等地方设立宣传标语、广告牌,制作宣传展板,形成人人讲团结、人人谋发展、人人促进步浓厚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度挖掘各机关、各乡镇、各村社以及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小故事,在电视、手机、报刊等媒介上报道刊登,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三是经验典型要再挖掘,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打造特色亮点上狠下功夫,找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进一步挖掘、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围绕机关、企业、社区、乡镇、村居、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窗口行业等领域,重点培育一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范,打造一批能示范引领和可推广复制的特色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