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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交叉考评验收组赴林芝市开展考评验收工作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12-20

来源:林芝市民宗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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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交叉考评验收组组长、日喀则市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大成,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副处长李军利一行赴林芝市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市民宗局副局长次仁多吉及相关县(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同考评。

考评验收组一行紧扣《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根据《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市)、模范县(区)、模范单位考评命名办法》要求,先后深入林芝市创建办、市委党校、市第二小学,巴宜区创建办、巴宜区杰木街道、巴宜区八一镇嘎拉村、波密县创建办、波密县扎木镇扎木社区、波密县扎木中心县委红楼、墨脱县创建办、第九批援藏工作队援墨工作组、墨脱县背崩乡地东村、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南伊珞巴民族乡琼林村、朗县创建办、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朗县仲达镇仲达村、朗县巴尔曲德寺等2021年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初审入围县(区)、单位,通过观看展板、专题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知识测试方式对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评验收。

考评验收组对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及其规划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九进”活动;继续巩固提升好创建成果,挖掘解读、总结、提炼创建特色亮点;做好创建工作材料梳理归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学习借鉴此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交叉验收工作经验,持续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全国示范创建、自治区模范创建,确保“十四五”期间创建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