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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声”入人心——林芝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进村居”宣讲活动

林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05-24

来源:林芝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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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目标要求,根据林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近日,林芝市人大常委会派出宣讲工作小组赴墨脱村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进村居”宣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份。

宣讲会上,宣讲小组结合墨脱村实际情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出台《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机制、具体举措等内容作了详细诠释,让大家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通过宣讲,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写照,也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立法、依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顺应了新时代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新要求,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反映了全区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和共同心愿。

会议要求,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要深入持续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使《条例》家喻户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让民族团结深深扎根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要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理性对待宗教,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把“三个离不开”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等思想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